中山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从1952年夏开始,至1958年秋结束,历经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等阶段。四区张家边乡黄开互助组、张溪苏乞互助组等是成立较早的互助组。1953年冬,县委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为原则试办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1月,港口区群众一社首先从初级社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实行“生产资料归公,取消土地分红,社员按劳分配”。当年2月,全县农业初级社均转为高级社。至此,中山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开始出现生产建设高潮,农民生活水平出现大提高。中山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得到各级充分肯定。港口群众乡第一农业合作社主任梁祥胜的典型经验材料《我当大社主任的经验》以及《中山县新平乡第九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青年突击队》两篇文章被编入《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得到毛主席中亲批按语。(钟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