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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在中山
发布日期:2012-09-26

 

 

陈占勤口述

   

中山县是在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是广东省较早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地区。真理标准讨论,为落实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等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之后,中山县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目标,使这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思想路线正确,决定组织路线正确,决定政治路线正确。

中山县为什么较早地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这需要从当时的背景出发。

    197610月打倒了“四人帮”,结束了十年内乱的文化大革命。全国人民皆大欢喜,到处放鞭炮庆祝。但文化大革命带来的许多思想问题仍要解决,如“走资派”的实质,所谓的“天安门反革命事件”、“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另外,在197727日提出的“两个凡是”方针(即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定,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导致思想更加混乱。是与非、功与过,分不清。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是非功过?有人说以毛主席语录,有人说按红头文件,有人说以权力犬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以,就有这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

中山县接触这场真理标准大讨论是在19789月,在《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员(胡福明教授)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后四个月。当时,省委党校举办干部理论培训班,我县派出胡伯州同志前去学习。他在培训中了解到中央党校正在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的情况。培训归来后,他向我传达了这个讯息:“胡耀邦同志主持中央党校的工作,在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全国有几千名高级干部参与,说明这是一场很重要的思想路线争论。我们怎么办?”

    当时既没有正式传达,又没有文件下发,正是摸不着头脑。我首先找来评论员文章进行学习。文章分四大段论述: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革命导师是坚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榜样;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读后,我觉得文章的论点很实在,很有说服力,于是组织县委宣传部的同志学习讨论。个别同志因上级没有指示命令,又涉及很多敏感的问题,如反对“两个凡是”、是不是砍旗等问题,因此在学习中带有消极抵制的情绪。但大多数同志认为,这篇文章很有针对性,很能解决思想实际问题。因为受林彪、“四人帮”左的流毒影响,“语录标准”、“权力标准”是普遍存在的,不解决这个问题,不拨乱反正,发展经济只是一句空话。故此,我们向县委领导请示,中山县是否要开展这一讨论,并先从全县宣传、政工干部做起。县委主要领导听了汇报,对此高度重视,意识到开展这一学习很重要,故决定于国庆节后召开县委常委学习讨论会(后扩大到各区、镇、公社书记,各部委办领导同志)。

    197810月初,县委常委扩大学习讨论会召开了,历时两天,与会者有60多人,主要的学习资料有光明日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吴江同志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会上,先由我作学习辅导发言,然后分小组讨论,最后大会总结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很重要。这不是无关论,不是无用论,而是党的历史上纠正“左”的错误,恢复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是一个里程碑,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大会发言有县委正副书记3人,县委常委3人,公社党委书记1人。他们的发言,能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反对“两个凡是”,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思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拨乱反正的意见。如县委副书记刘文耀同志联系到落实干部政策的问题,明确指出,由于框框条条过多,思想不够解放,认为过去组织下了“结论”的不能改,上级领导讲过的不能变,因此落实工作缓慢。他认为应发扬党的优秀传统,实事求是,有错就纠。革委副主任李斌、陈振光同志联系到农村的政策问题,认为在农业学大寨中,做了不少错事、笨事。盲目施行“民主评分”、“救穷过渡”、“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尾巴”,实践检验这是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是不正确的,不能再搞下去。他们的发言,解放了思想,带头冲破了禁区,使大家很受启发。最后,县委作了统一部署,逐级开展这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这次学习讨论很成功,我认为有以下三条经验:1.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真理标准讨论的重要意义;2.领导要带头,解放思想,冲破禁区;3.一边讨论,一边联系实际,同时提出拨乱反正的意见,效果立竿见影。

    根据县委的部署,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政工干部在真理标准讨论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县委宣传部决定联合县委党校,于1011日至14日在长江水库召开全县的真理标准学习讨论会。经过会前的动员,大家都能结合理论和实践,认识、讨论真理标准这个问题,并坚持“双百”方针和“四不主义”,即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会上,大家认真学习评论吴江文章的基本观点,重温毛主席《实践论》中“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制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而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同时,联系到文化大革命、农业学大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进行深入的讨论。解放思想,提出不少问题,使长期禁锢的思想,如决堤的洪水般倾泻出来。

    通过学习掌握了这些精辟的论述,澄清了许多模糊思想,划清了是非、功过的界线。首先,认识到真理标准的讨论是两条思想路线的争论,意义重大。其次,“两个凡是”是违反实事求是原则的,是个人迷信的继续,是禁锢人们思想的左的东西。第三,弄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绝不是“语录标准”、“句句是真理”、“一句顶十万句”。第四,认识到事物是发展变化的,虽然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但还要继续接受再实践的检验。“顶峰论”是形而上学,是机械论的。第五,明确了从实践出发,与执行上级指示有矛盾时,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

    由于县委领导带了好头,这场学习讨论会很快就推广到县直机关和各公社、镇,以及大队等基层单位中去。县委宣传部负责印刷学习资料,编写辅导材料。另外,全县当时有5000个宣传员,通过广播、授课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正面的教育宣传。宣传员经过上课学习,统一了思想,就下乡开辅导课。基层单位开展活动时,也请宣传员下去辅导。据当时统计,平均每个宣传干部上5次课,5000个宣传员就是2.5万个课次了。

    中山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各省、市、自治区的重要领导都陆续表示支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县委又先后召开了三次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运用实践检验真理这一理论武器分析形势,进一步把大家的认识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同时,研究落实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决议,制定加快本县发展步伐的措施,夺取农业全年丰收。到1979年春,全县共举办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共592场,参加讨论57000多人次。

    由于我县开展这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较早,成效显著,省委宣传部派来工作组了解情况,接着又要佛山地委宣传部长萧志刚同志和我到省委宣传部,向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越平同志汇报情况。经过我们一整天详细汇报后,陈越平同志认为中山县逐层开展讨论的做法很好、经验丰富,决定在中山召开全省的真理标准讨论现场会。

    19798月下旬,省委宣传部决定在石岐139招待所小礼堂召开为期三天的真理标准讨论现场会。与会者有省委宣传部的领导,各地委、市委宣传部长,以及我县的相关领导,共五十多人。会议先由省委宣传部长陈越平同志作动员讲话,接着由中山县委书记作《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很有必要》为题的介绍,小榄公社党委书记简庆华介绍该社如何在这场讨论中着实解决了农业生产的方针问题,板芙公社社长孙兆生介绍了该社如何解决实行联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问题,石岐镇党委介绍了该镇如何解决落实侨务政策侨房的问题。他们都通过总结对比,用实践的效果来检验是与非。如板芙公社的里溪大队第三生产队与四联大队顷二生产队相比。里溪大队文革前是生产先进队,文化大革命搞贫富“一拉平”,产量、分配、积累都成全社倒数第一。对此,社员们还编了顺口溜:“种禾不生谷,种蔗盲公竹,养猪不生肉,养鱼养到眼碌碌”;四联顷二生产队,1976年偷偷实行甘蔗联产到户责任制,结果产量逐年上升,1975年亩产3.7吨,1976年亩产3.8吨,1977年亩产4.6吨。通过这样的对比,谁好谁坏,一目了然。大家都认为联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是按劳分配的,这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原则,

    典型案例介绍后,开始分小组讨论。经过讨论,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山县的经验和做法都很好,很有成效,值得学习。他们首先是提高对这一讨论的认识,这不是砍旗,而是端正思想路线,更完整地认识毛泽东思想,恢复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拨乱反正。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问题。其次是领导带头,一级带一级,敢于解放思想,突破禁区。这是个关键问题。再次是讨论要密切联系实际,与进一步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结合起来,提出拨乱反正的意见。最后要向群众进行正面宣传教育。经过小组发言,会谈归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江明同志就本次会议进行总结。

    会后,我们贯彻省现场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具体部署了补课工作。十月底,在三角公社召开现场标准讨论学习会农村先引点座谈会,与会的有三角光二大队、民众新民大队、板芙长征大队。

    理论一旦为人们所掌握,以之来指导实践,就会变成无穷的力量。

    在农业生产上,各生产队落实贯彻了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积极调整生产布局,落实粮食政策,发展农业生产,壮大社队经济,抓好科学种田,掌握价值规律,帮助后进。1979年,全县推广板芙联产到户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出现全面增收的新局面。

    在落实干部政策上,加快了步伐。成立落实干部办公室,组织100多人的调查组,帮助落实。经过大半年的时间,文化大革命的冤假错案基本上处理完毕。“四清”受处分的干部有2000多人,除政治落实外,还有经济赔款。为了彻底落实,县委决定从地方财政中拿出76万元。这样,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原来“教子教孙不要当干部”的人变为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公而忘私的好干部。同时,贯彻“有错必改”的精神,把历史上的冤假错案,也给予纠正。如原县委副书记兼石岐镇委书记郑吉同志被错打成“地方主义反党集团”,株连100多名干部,都得到公开平反。又如土改被错镇压的袁世根同志,也得到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在农业的政策上,拨乱反正,纠正了“穷则革命,富则变修”的谬论。明确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大力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纠正以粮唯一的方针,纠正“民主评分”的做法,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板芙公社里溪大队顶住上级的批评,最早实行)。同时,对被错批判为“资本主义黑典型”的小榄公社永宁大队和60多位错戴上“暴发户”、“庄园主”、“黑旗手”等帽子的农民平反,并公开道歉。另一方面,大力表彰那些在完成集体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从事家庭副业而迅速致富的社员,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小榄埒西二大队社员黄新文,发展家庭副业养猪,成为第一个万元户。当时,在全国产生很大的影响,19个省市共500多封来信,表示向他学习

    在落实侨房侨务政策上,冲破“崇洋媚外”、“海外关系”的框框条条。县委知难而上,在县、镇、公社筹备的经费支持下,经过几年落实,有序退还侨房给房主,使赤子之心,回归祖国。上世纪80年代,侨胞(港澳台)纷纷回乡寻亲,建设家乡,修桥筑路、捐医助教、敬老爱幼、投资办厂方兴未艾。改革开放以来,侨胞们共捐资(物)帮助家乡人民建设达数亿元,中山也因此出现了多个全国第一:1980年第一个中外合资的中山温泉宾馆,第一个高尔夫球场,第一个中外合资游乐场。这种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得到不断发展,正是前浪推后浪,改革开放的取得辉煌成就,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业。

   

陈占勤,生于1927年,江门市外海镇人。1964年从新会县委宣传部转任中山县委宣传部,开展四清工作,1965年担任中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后历任县委宣传部长,中山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1989年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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